一、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未能签署劳动合同时,所涉及到的劳动者赔偿部分将参照该员工应得工资的两倍数额进行赔付。这意味着,如果雇主在雇佣该员工之后的第一个完整工作周期结束时仍然无法达成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需要向该名员工支付其当月工资两倍的数额。如果该雇主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就上述情况做出协商处理,受侵害的劳动者有权针对该事件提起诉讼。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样的赔偿方案是基于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而制定的,并且以员工的工资作为基准倍数来计算赔偿数额。对于未能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国家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一系列的经济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算起已经超过一个月但未达一整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必须为该名劳动者每个月支付相当于其工资两倍的经济补偿。如果该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力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规,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从其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刻开始,必须每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工资两倍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没有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如何索赔
1、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