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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15天

发布时间:  浏览: 24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15天

劳动者因从事其本职工作而遭遇意外事故受伤,需要暂时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修养。在此短暂的“停工留职”期间,他们原本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有所改变,这些都是由其工作单位承担并支付的。而对于参与工伤治疗的相关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所设定的诊疗目录范围,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在工伤患者住院接受治疗的时期里,单位将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为其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工伤人员在“停工留产”的这段时间无法自主照顾自己,那么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职工由于非工伤因素导致的疾病治疗并不享有工伤医疗待遇,而应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来处理解决。这里提及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人员在受到事故伤害之前的12个月内所获薪酬的平均值。

此外,这个“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区域性职工平均收入的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后续该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下来以后的做法如下:

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是否存在问题。

2、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

3、申请工伤赔偿。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15天”,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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