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账户没钱怎么办
针对公司账户无资金情况且尚未具备执行能力而需待其执行能力得以具备方能依法履行裁判之情形,在此情况下,若发现该公司涉及故意转移资产以逃避判决之行为,人民法院有权视具体事实和情节,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依照情节轻重对该公司处以罚款、拘留;
如若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从原则上讲并无需对方支付任何款项,法院将会自行划拨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若经查明存在确实无力偿付之实际情况,则相关各方当事人可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
另外,对于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缺乏资金情况的问题,人民法院通常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得到提升或者恢复时,方可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劳动仲裁后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仲裁后补缴社保的流程可以带上裁决结果以及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进行补缴,但是属于个人补缴的那部分,个人也得补缴;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账户没钱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