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支付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  浏览: 61 次  来源:网络

一、支付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1.计算周期定义如下:

从正式开始雇佣之日的下一天算起,直到该年度的前一天为止,换句话说,这个期限最长可以达到十一个月。

2.对于已经发放出去的工资部分需要进行相应扣减。

3.在计算双倍工资时,必须将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实发工资作为基础数据,这其中还包含了提成、奖金以及津贴和补贴等所有相关收入。而且,最终计算得出的金额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双倍工资的计算公式非常简单明了,即为:

应该正常支付的工资减去实际已经支付的工资再乘以二得到。

5.至于双倍工资的具体数额,应该以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公司本应当正常向员工支付的工资作为基准来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是怎样的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争议,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特殊仲裁时效期间仅针对拖欠工资,即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起工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支付双倍工资怎么计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