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当你遭遇纠纷并决定寻求劳动仲裁途径解决时,是否聘请律师的选择需因具体情况而定。譬如说,若争议涉及的资金数额并不庞大且法律关系清晰明确,那么你可能无需过多地考虑聘请律师的必要性。
然而,若争议额较大、辩论点众多,同时还需针对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查证分析,这时无疑找寻一位具备丰富专业技能、极富说服力的律师搭档将会是大有益处的决策。毕竟,律师在这一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不仅熟知相关法规和规则,还能凭借其出色的口头表达能力为你在这场劳动仲裁大战中取得胜算提供有益支持。
另外,如果你自认为对于法律条文具有相当程度的理解和掌握,自然可以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不聘用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规定为: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存在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仲裁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再开始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