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在上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遭受损害未必等同于工伤性质。欲判断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所受之伤害能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需依据各种情境进行综合评估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关工伤认定的严格规定,唯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与自身无关的主要交通事故,或因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承受的伤害,方可认定为工伤范畴。精准而言,若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受伤害被定义为工伤,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首先,其所受伤害须非自身主要责任所致;
其次,该伤害必须由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导致。通常情况下,如果该伤害是由于他人故意行为产生的,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当评价劳动者上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构成工伤时,我们需对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细致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人在上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了是否算工伤
企业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如要构成工伤,需要满足:
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
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人在上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