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直拖着不签三方会怎么样
签署三方协议对高校而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旨在有效地收集和整理有关就业领域的详实信息与数据。
尤为值得关注的一点在于,学校主要依据毕业生所签署的三方协议的具体条款,来进行档案转移及开具报到证等相关工作,从而实现档案资料与报到证发放的精准无误。
若未签署三方协议的情况下,毕业之际档案将被遣回原籍;而针对已超过规定择业期限的毕业生而言,将会丧失其作为干部的身份资格。
再次,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个体的角度来看,签订三方协议亦可视为一道重要防线,保证广大的毕业生在毕业之后能顺利并按计划前往该单位工作。
倘若缺乏协议契约,用人单位届时完全有理由以“不再需要此人员”为由,将其驱逐出公司体系,无疑会给毕业生个人带来严重的权益损害。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一直拖着不办离婚手续该怎么处理
对方一直拖着不办离婚手续,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
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直拖着不签三方会怎么样”,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