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故意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假如您为某个用人单位效力,有以下三种途径可供选择用于寻求支付薪资待遇:
1.您可以前往本地劳动局进行劳动监察投诉,这是一种简单便捷的途径;
然而其弊端在于,各地执行力度或许存在差异性。
2.您也可以向本地劳动局提交仲裁申请,请求尽快支付所拖欠薪水。
倘若双方并未签署劳务合同,那么您有权索要未签署相关合同期间的双倍薪资。
若因薪资拖欠问题而引发的离职争议,您还有权求偿经济补偿金。
此举的优势在于,除薪资外,您还能主张经济补偿和额外的双倍薪资等等权益,通常情况下,此类纠纷均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然而当事人面临的挑战在于,申请劳动仲裁意味着参与劳动法庭审判,流程相对繁琐,需要专业法律人士对过程予以指导。
3.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以此挽回属于您自己的那份应得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老板故意拖延员工辞职该怎么办?
1、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板故意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