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没有提前三天辞职扣多少工资
在此情况下,即便员工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能有未提前3日通知雇主这一问题存在,雇主依然有权要求该员工支付相应的违约或者损害赔偿金,然而在法律方面并无明确的细则规定究竟应该如何确立扣款额度。
倘若员工并未对雇主造成任何实际损失,那么无需支付任何额外款项。
如果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终止劳动合同,由此给雇主带来了损失,那么员工需负担起赔偿责任。
在此种情境下,雇主依法享有请求权,要求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而这样的经济补偿可以从员工的薪水中扣除,但是每月经由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当月薪水的百分之二十。
假如经过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额度已经不足以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应按照这一最底线来支付员工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试用期没有过错被辞退可以请求什么补偿
劳动者处于试用期期间内,公司也不能够对劳动者进行无理由辞退。那样公司就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年的,要求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和企业在试用期期间违反了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员工的相应的报酬的。公司强迫离职的话,可以申请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上来实施。要是遇到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受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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