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若是在往返于职场的通勤过程中因自身疏忽而导致受伤,此类情况不能被视为工伤范畴。
要想判定此种情况为工伤,必须取得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此认定书中明确记录非员工本人应负主要责任,如此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事件。
然而对于在班途中因绕过人行道上的障碍物造成意外摔伤者,由于该场景并不构成交通事故,而且是劳动者本人完全或主要责任方,因此未能满足“工伤”定义所必需的条件。
当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员工个人未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时,方可考虑将其纳入工伤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明文规定,以下情形中的劳动者均应被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非个人主要责任原因遭受非机动车事故、地铁、游船、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上班途中自己摔伤是否算工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