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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公司有经济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自己辞职公司有经济赔偿吗

遵照现行法律法规,一般的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主动选择暂停或者终止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是无法向所在企业索取经济补偿奖金的。

当劳动者出于个人原因决定辞职时,应当在事前三十天内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若在没有得到企业首肯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或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退工通知期限便告知不再继续供应劳务,这种行为构成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状态,那么劳动者不仅极有可能无法获取到经济补偿奖金,甚至还要承担偿还企业损失的责任。

然而,若劳动者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企业的确存在这些特定的违法行为,例如故意扣除、延迟发放工资、发放不足额、拖欠工资或是未能为其提供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以及劳动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等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享有特殊的解除劳动合同权利,可以单独立刻结束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且还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总的来说,劳动者自主选择暂停或终止与所在企业的劳动关系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除非能明确无误地证明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己辞职公司是否有赔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己辞职公司有经济赔偿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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