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离职后以前的工龄怎么算
关于自动离职及工龄计算的相关准则明确指出,工龄的核算是依照该员工所依赖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工资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工作时期进行计算的。
计算员工普遍工龄的过程中,还需要包容其在本企业中的服务经历。
因此,雇佣方有义务依法向员工发放符合实际情况的工龄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
关于这一点,以下四份重要文件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1.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对于“关于除名职员工重新参军后工龄计算的相关事宜”的回复函;
2.原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对于“关于除名职员工重新参军后工龄计算的相关事宜”的再回复函;
3.原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对于“如何区分自动离职以及旷工行为”的再度答复函;
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对于“关于员工自动离职后再次加入公司,其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的权威答复函。
其中,根据这些文件的清晰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在所在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实行,即个人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前的服务期是不算做工龄的;
然而,从他们所在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起,开始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那一刻起至后来重新参加工作并开始新的服务期后所积累的工龄,这两个时间段是可以互相累积计算的。
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我们注意到,自动离职者的工龄是从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日起可以互相累积计算的,没有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服务期则无法计入工龄的范畴。
从《关于企业职员工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第二大项和第六大项的相关条款来看,如果职工提出停薪留职的要求,但未得到企业同意便自行离开岗位或者停薪留职到期后一个月之内未返回原企业报到也未申请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其已自动离职,采用这种方式处理是基于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相关规定,即根据具体情节决定是否给予除名处罚。
所以,出现因自动离职问题引发的争议将被按照除名争议处理原则来解决。
此外,如果某位职工受到的是开除公职的惩罚,按照现行规定,必须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
如果是由于违反劳动纪律而被公司除名处理的职工,在此前的连续工龄与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新工作时长,是可以合并计算作为累计工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多久解除
员工自动离职超过十五天,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决定,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动离职后以前的工龄怎么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