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工伤鉴定书后下一步该怎么办
当你成功获取工伤鉴定证书之后,建议你依照以下步骤进行后续操作:
首先是仔细比对认证的结论。
认真检验鉴定的结果有无不当之处,倘若对鉴定结论(等级)存在疑问或者异议,那么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的15日内向上一级的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评估的申请。
其次,需要对赔偿金额进行大致的预估。
在获得工伤鉴定的结果以后,你能够参照认证的标准来确定赔偿金的数额,其中包含的项目可能有医疗费用、停工期酬劳、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一次性的伤残抚恤金等等。
最后,处理赔偿事项。
如果雇主对于工伤认证持有反对意见,你可以有权在60天内发起行政复议程序,或者在6个月内启动行政法庭诉讼。
如果对于劳动仲裁的最终决定不满意,你还可以在15日内提出诉讼请求。
若雇主未能按照判决履行赔偿责任,你可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条款引导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缴纳社会保障金,则相关费用应由雇主全权负责承担。
假如单位投保了工伤保险,那么伤残津贴将会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发放。
倘若是单位未完全落实以上职责,你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径自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我应该怎么办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拿到工伤鉴定书后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