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续签合同继续工作算什么
当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如果员工依旧选择留在公司并继续投入工作,而雇主对此保持沉默表示同意,那么根据通常情况,我们会认为这是双方达成了新的共识,即愿意以原来的劳动合同条件为前提来延续劳动关系。
然而,尽管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续签仪式,但是由于员工继续在原本的工作岗位上付出努力,且原本的雇主也没有对此行为提出反对意见,因此,我们可以将此理解为双方已经默许按照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来继续履行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若雇主决定结束这段劳动关系,那么法院通常会给予其支持。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仍然继续使用该名员工,却未能与之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这个时间跨度超过了一个月但还不到一年的话,那么该名员工就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索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自雇佣之日起满一年后,用人单位依然未能与该名员工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我们便可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没有续签合同还在上班能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续签合同继续工作算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