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离职不签离职协议怎么办
若在员工离职之时未能签署离职协议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仍可依循法定途径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关系。
以下是相关条款的详尽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员工如欲提前解除与企业之间的雇佣关系,只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呈,即便领导尚未签字批准,亦可依法完成辞职流程。
而对于尚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而言,则仅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在此种情况下并未签署离职协议,但用人单位仍须依照法律规定,为该名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同时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为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若员工在离职之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主张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若员工离职之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未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那么该名员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离职不交接工作怎么办
员工离职不交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应对:在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不办理工作交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员工说明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在完成工作交接之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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