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延迟发放一天可以直接离职吗
在通常情况下,倘若贵司存在拖欠员工薪资的现象,雇员完全有权直接解除与该企业的劳务合同关系。
此项权利可通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保障和维护,若贵司未能按时足额地向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法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支付,否则将按照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对贵司处以相应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工资延迟发放仲裁一般怎么赔偿
工资延迟发放的,申请仲裁的赔偿如下:1、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资延迟发放一天可以直接离职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