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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是多长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是多长

关于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在提交至法院后的审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采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都应在设定的期限内完成审判工作。

若案件属于普通程序审理,则需在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做出判决或裁定。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

如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为:

1.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开庭审理。

4.根据双方的证据以及事实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是多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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