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雇人受伤雇主是否担责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雇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时,雇主要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并负有相应责任:
若雇员所受损伤系因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引发,且雇主对此有所过失,则需根据其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倘若雇员所遭受到的伤害并非在雇主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由第三方施加所致,那么雇员将享有要求雇主予以经济补偿的权利,而收到损害的雇主在为雇员进行了补偿之后,同样具有向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权利;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应视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受雇人受伤雇主是否担责
受雇人受伤,雇主如果有过错的,要担责。雇主与雇员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是第三人造成雇员受伤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也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在承担补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受雇人受伤雇主是否担责”,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