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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额度到期必须一次性还清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5 次  来源:网络

一、临时额度到期必须一次性还清吗

对于信用卡临时额度的偿还方式,务必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足额偿还,且无法采取分期或者最低还款额等形式还款。

若未能及时全额还款,便会导致信用卡逾期情况发生。

届时,发卡机构将自到期还款日当天或次日起开始计息,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收取利息费用,同时还需支付未偿还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更为严重的是,这将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形成不良信用记录,从而对未来申请住房贷款以及其他各类贷款产生阻碍作用。

因此,关于具体的还款方式,建议您直接向所持有的信用卡发卡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出借人在与借款人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不得要求借款人增加借款额度或者提高利率。

二、临时额度到期还不上怎么办

临时额度到期还不上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可以与发卡银行协商通过分期方式归还;

2、可以向亲戚朋友求助,避免信用卡逾期,影响征信;

3、要与银行协商重新制定还款方案,如果临时额度不能分期,也可以委托承运法律债务重组。

信用卡分期后还不上的后果是有可能会被认为是恶意透支信用卡,银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其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对于不按时还款的行为人,其征信报告上还会有信用污点,对于行为人的贷款等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临时额度到期必须一次性还清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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