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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增加由谁确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增加由谁确定

在劳务派遣领域,有关员工加班工资的事宜,其最终的责任方在于使用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

这就意味着,无论从道德道义还是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支付加班费用,以及实施绩效奖金制度,并提供与其工作岗位所关联的福利待遇,以体现公平公正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此外,根据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用人单位理应保证派遣员工享有同等的加班费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计入工资总额吗

劳务派遣公司支付,那么公司作为用工单位需要作为劳务费支出,不得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需要计入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工资薪金;如果是用人单位支付,则应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计入总额。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增加由谁确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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