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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扣押手机期限本人可以离开单地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3 次  来源:网络

一、派出所扣押手机期限本人可以离开单地吗

至于派出所对被扣押手机的期限是否有特定规定,目前尚未找到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说明。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派出所在进行一般的治安调查过程中,若手机为与案件有关联性的关键证据资料,便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扣押。

待派出所完成调查并经审查确认该手机并非案件关键证据后,应立即返还当事人。

倘若该手机已经纳入涉案之列,则可能会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没收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涉案财物的保管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承担。

二、派出所扣押人一般多长时间放人

派出所扣押人后放人的时间为:

1、治安违法:派出所一般可以扣人8小时,但最多不得超过24小时;

2、刑事传唤一般为十二小时,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留置盘问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派出所扣押手机期限本人可以离开单地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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