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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70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关于欠款未能偿还而寻求报警的事宜,首先必须明确指出,此类事件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虽然可向110报案求助,但警方仅能进行协调处理,并不能就此启动正式立案程序。

因此,此种方式虽有其存在价值,却往往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针对此类状况,为期妥善解决争议,我们建议采取发起民事诉讼的方式。

在提起诉讼并符合立案要求之后,法院将展开立案调查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吗

若有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的,则应要求补正材料。此时,劳动者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何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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