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分包工伤责任如何划分
关于劳务分包,应选择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若劳务操作者遭遇工伤事故,其相关的工伤保险责任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
反之,如选择无资质单位作为分包方,则该责任仍需由具备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
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未进行此项申请,便无法依据工伤法规获取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能主动申请,那么受伤员工本人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2.若经劳动部门确认,受伤确属因工所致,即可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
在此之后,医疗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而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亦将按照原有标准发放。
同时,停工留薪期内如需护理,也将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
此外,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也将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区的标准予以发放;
3.待伤势稳定后,可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
随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出相应的伤残赔偿金额;
4.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工伤职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劳务分包资质办理如何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务分包工伤责任如何划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