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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年了还能鉴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2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三年了还能鉴定吗

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工伤事件发生三年后仍有可能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并未规定明确的期限限制,通常情况下,在申报工伤得到确认并成为工伤后的一年内,都可以申请进行伤残评定。

这也就是说,在工伤认定结论书正式生效之后的一年内应当完成伤残鉴定工作,通常情况下,在工伤认定结果公布后即可立即着手准备伤残鉴定事宜。

然而,如若用人单位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则伤残鉴定程序将会暂时中止。

值得注意的是,伤残鉴定与劳动者的治疗过程并不存在冲突或影响,因为伤残鉴定主要依据的是劳动者受伤时首次入院接受治疗的病历记录以及当前的康复状况。

一般来说,尽早进行伤残鉴定将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三年后离职后有哪些补偿

工伤三年后离职,补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三年了还能鉴定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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