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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括五年后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9 次  来源:网络

一、发生工伤括五年后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在大部分状况中,即便事故伤害事故已经跨越了五个漫长的年份,您仍然有权利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这一过程旨在对因职业活动引发的职业病或者由工伤经历带来的劳动力丧失程度进行客观而公正的评价与衡量。

尽管时间的流逝可能会对某些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它未必会直接影响到您的申请资格。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对于工伤鉴定的时限以及流程也可能存在各自的特点。

因此,我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机构或者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取更为详尽的工伤鉴定相关规定及程序信息,从而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维护。

此外,请务必牢记尽早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这样才能使您及时享受到应有的救助和保障措施。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出具有法定时限中止情形之外,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不能认定工伤,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二、发生工伤报案多长时间有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发生工伤括五年后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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