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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摔伤死亡赔偿多少费用?

发布时间:  浏览: 31 次  来源:网络

一、工地摔伤死亡赔偿多少费用?

当公司无力继续运营并面临破产的困境时,其本身及股东所负有的责任将按照特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公司必须使用其所有的资产,包括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和其他各类权利等,尽可能地对所欠下的债款进行清偿。

在此基础上,如果情况仍然无法得到解决,那么剩余未偿还的债务将由各位股东以他们各自的投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数量作为上限来分担责任。

然而,若通过清算所有剩余资产,您仍旧发现不足以完全覆盖所有债务的话,那么在完成公司解散及注销流程之后,您无需再负担额外的债务清偿义务了。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工地摔伤骨折如何赔偿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地摔伤骨折,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确是工伤,那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地摔伤死亡赔偿多少费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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