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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员工辞职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7 次  来源:网络

一、新劳动法员工辞职规定是什么

依照江苏省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若用人单位安排其员工在气温高于摄氏度35度的酷暑期间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活动,且未能采取切实有效之手段,将工作环境的温度降至33度以下的情况出现时,必须为其员工提供夏季高温津贴的福利待遇。

关于室内工作者的高温补贴问题,江苏省将其发放权限交由各大企业自行裁定决策。

每位员工每个月能够享受到该项福利,具体金额为200元人民币。

自6月份开始发放,连续4个月(即6月、7月、8月和9月)。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新劳动法辞退赔偿标准

劳动法辞退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劳动法员工辞职规定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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