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人员把劳动合同搞丢了怎么办
在劳动力合同方面,当发现原有的合同不见踪影时,您可以考虑进行补签手续。
一般的情况下,劳动合同通常会有两份,分别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一份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在劳动者手中的那一份合同不慎遗失的话,您可以尝试前往用人单位,请求复印其保存的另外一份合同并进行加章处理。
同时,请务必在复印件上注明该复印件的来源,以便于日后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失业人员怎么提取公积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
第一,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第二,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第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第五,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业人员把劳动合同搞丢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