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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27 次  来源:网络

一、没签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若是用人单位存心不予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通常会从雇佣关系生效之日开始,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者,需向受雇员工每人每月支付双倍薪资;若该情况持续至雇佣合同时长满一年后,可视为双方已经达成无固定期限劳资合约协议,自此之后,用人单位有责任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日起,每月向每位工作者支付双倍薪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合同拖欠工资如何办

没有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协商索要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索要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然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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