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单位不安排工作也不辞退,我该怎么办
若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分配明确的职位,并且持续未发放其应得薪资报酬,此种现象可视为事实上的解雇行为,即等同于对员工进行了非法辞退。
对此情况,受影响的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行使维护自身权益者的权利,向责任企业主张赔偿金,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为每满1年的工作年限需支付2个月的个人工资。
企业之所以不安排员工工作,却又未采取正式的辞退程序,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尽可能地避免向无故被解雇的员工支付相应的补偿;
2、通过这种手段来压迫员工艰难度日,最终难以忍耐,自动选择离职;
3、在没有充分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贸然解雇员工会使公司内部士气受到打击,对于稳定人才队伍产生负面效果,所以才决定采用这样的“拖延策略”。
4、公司希望以此来降低辞退成本,从而不再为解雇员工投入过多的人力去做繁重的解释和劝说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如果单位行贿罪既遂会怎么追究责任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果单位不安排工作也不辞退,我该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