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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浏览: 64 次  来源:网络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若欲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申请人与所申诉的纠纷之间存在着直接且重大的利益关系;

其次,争议的内容应当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能接受的受案范围;

再者,该争议亦应属于相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拥有的管辖权范围之内;

第四,申请人应当有明确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支持其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第五,申请人必须在法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提交申请;

最后,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书及其相关资料必须齐全并且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仲裁并不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它仅仅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合法途径,主要处理诸如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与劳动权益密切相关的争议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是有诉讼时效吗

依照现行的法律条款,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有12个月的期限,这期限从当事者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那瞬间开始起算。

若在劳资关系维持期间产生因拖欠薪资而引发的争议,则劳动者向仲裁机构提起申诉并没有时间限制,他们可以随时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如果劳资关系已经结束,那么应在劳资关系终止后的一年之内行使仲裁权利。

超逾仲裁期限只能表明劳动者失去了对仲裁结果的胜诉之权,无法通过仲裁的途径保护他们的权益,但仍保留着追究对方责任的胜诉权。

即使超过了法定仲裁时效,劳动者仍然有权就此劳动纠纷提请法院进行审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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