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不予报销的医疗费谁承担
在经过工伤鉴定确认之后,如果职工无法获得医疗费用报销,但其本身具备工伤保险的话,则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提供对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及康复所需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内的适当伙食补贴等方面的支持。
若职工的身体或精神遭受损害是由于第三方责任人导致的,那么他们有权向该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工伤保险不给报销的钱如何解决
关于工伤保险报销费用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该费用应由雇主和劳动者就如何支付进行友好协商。
若工伤保险因雇主未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足额缴纳保险费而导致报销比例下降,那么不足部分便需由雇主自行承担。
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时,所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旦通过了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得到全额报销。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连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的书面认可也无法获得,劳动者本人应当自行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主张。
工伤申请的具体内容包括: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其工作单位之间存在真实或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书等相关材料。
当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劳动者应前往具有法定资质之医院进行伤残评估(若因意外伤害导致骨骼损伤,跌落至最低等级10级伤残)。
完成伤残鉴定后将结果呈交劳动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尤其建议自行复印留存一份以作备份),劳动行政部门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通知书"。
另外,用人单位即刻启动赔偿程序,主要赔偿项目包括伤残津贴以及医疗费用等。
工伤保险手续的办理时间为每个月的20日至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保险不予报销的医疗费谁承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