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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怎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怎么告

发布时间:  浏览: 99 次  来源:网络

一、不签合同怎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怎么告

在实践中,我们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即劳动者自行决定同意加入用人单位并积极推动双方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却以各种理由回绝签署。

在此类情况下,若未能签署劳动合同的责任并不在于劳动者,那么他们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的要求便显得合情合理。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均被视为合法行为。

然而,对于“双倍工资”这一概念,许多人可能会将其简单地理解为“工资的双倍”,但实际上,已经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予以扣除。

(具体的计算方式应依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为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从劳动者入职满一年后的次日起算,共计一年的时间。

换言之,如果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援引已过仲裁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因此,当面临此类问题时,务必及时采取行动,以免错过维权时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关于未签订合同而发生的赔偿问题,其解决途径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

合同的订立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法律认可的方式。

只有在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后,该项合同才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即当事人拥有合法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表示出来的意图真实而无虚假成分;

所约定的合同内容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众道德规范的要求;

同时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签合同怎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怎么告”,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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