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同意员工休年假是否合法
关于员工申请年假而单位以正当理由予以否决是否合法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员工个人意愿,合理地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年休假可在一个自然年内进行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原则上不得跨越两个自然年度。
然而,若由于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性质特殊,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则可以适当延长至一个自然年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公司不同意辞职怎么处理
若所在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离职申请持有异议,而劳动者依然坚定地决定离职,那么务必在做出此决定之日起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申请。
在此之后的30日期限内,劳动者即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实现自身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正常解约过程,无需获得用人单位的额外批准。
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需妥善保留书面通知递交至用人单位的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不同意员工休年假是否合法”,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