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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扣发工资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1 次  来源:网络

一、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扣发工资吗

若职工对本单位造成了任何损失,本单位有权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要求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至于这个赔偿金额,应当是从职工个人的薪资中扣除,但是每个月的扣除比例不能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详尽而准确的阐述,明确提出,倘若劳动者自身行为不当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向该劳动者索要相应的经济赔偿;

同时,折损的经济赔偿款项可以从劳动者当前的月度工资之中扣除。

然而需注意的是,每月的扣除金额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此外,若是扣除之后剩下的工资数额低于所在地区的月度最低工资标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将这部分工资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因此,员工是否应就工作失误引发的经济损失负责,是需要参照与其执业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的。

劳动合同呈现出准身份合同的特点,因而由依法设立的单位规章制度在法律层面可被看作是劳动合同的补充说明。

据此,即便劳动法律法规并未详细规定员工因为工作失误对单位产生经济损失应该负有的赔偿责任,单位亦可经过民主程序,依照法定程序构建和完善相关具体规章制度,以此明确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为了维护稳定有序的生产运营以及和睦融洽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可制定一系列切实有效且符合实际情况的内部奖励和惩罚措施。

针对员工因违反纪律或规定而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考虑扣发一定时间段内的绩效工资,暂停职务晋升,延迟工资上涨进度,甚至考虑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可能性。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扣发工资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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