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离职前刚做完岗前体检,离职还要做离职体检吗
对于预备离开其当前涉及职业病风险的工作岗位或职业活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该员工离职之前30天内安排并协助他们执行离岗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另外,如果一名劳动者在离职日前90天之内仍处于职位在职状态,那么他/她在此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也可视作是该员工离岗时所接受的职业健康检查之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离职的经济补偿金要扣税吗
若用人单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例如未承诺按照约定提供有效的劳动安全保障或劳动环境、没有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者薪酬等情况,或者在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的前提下突然遭到解雇时,您有权申请单位支付每个工作年限对应一个月固定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离职过程中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只需对超出本地区去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金额部分进行税费扣除即可。
根据国家法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作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其收入在该地区去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金额范围内的部分,将无需征收个人所得税款。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款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离职前刚做完岗前体检,离职还要做离职体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