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三年试用期是多久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上限不应超出六个月。
在此期间,劳动者所获得的薪酬待遇应当保持在其所在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次工资之上,或者至少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额的百分之八十,同时还需确保该薪资水平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合同三年到期不续签怎么补偿
在我们国家,如果与雇员签订的三年劳动合同到期,且公司未能与之续签,那么企业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然而,这部分双倍工资的具体价值是根据该员工在公司期间所工作的年份数来决定的,即工作满一年来一次月经例性的支付收入,依次累加,但最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十二年。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持续期结束后没有选择进行续签的情况下,劳动者便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却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形,那便是当雇主主动提高薪资待遇并请求与劳动者再次签订合同时,若这时劳动者依然拒绝签署新合同,那么他们仅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除非他们可以证明自身受到的待遇低于之前的聘用协议中所规定的标准。
此外,若劳动者的每月基本工资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行政机构或者地级市人民政府在此前公布的当地社会劳动者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他们可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应按照每天三倍的基准参照计算,同时,其数额上限不应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三年试用期是多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