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城镇职工过世可以拿到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城镇职工过世可以拿到多少

倘若某位员工不幸在工作过程中离世,那么在他离开人世之后,他的直系亲属便有权向工伤保险基金会申请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所有这些都将由社会保障机构承担并予以支付;若是该名员工并未参与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那么此时丧葬费用与抚恤金则应由他所属的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负责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交15年以后就不用管了吗

关于养老保险金缴足十五年后是否能够停止缴纳,具有以下两种情形需分别对待:

首先,针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在缴满十五年以后,便可享有相应权利和待遇而无需再继续缴纳;其次,针对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在职员工如果已经累积缴费达到了十五周年,那么他们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即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正式退休的那一天。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城镇职工过世可以拿到多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