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地农民工伤保险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涉及到工伤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若此种性质的案件被认定为劳动争议案,则当事人需等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5日内在无法作出受理决定的情况下,或在其已作出受理决定但超过45天仍未作出裁决时,方可提起诉讼。
此外,若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未能作出裁决,亦可视为具备了提起诉讼的条件。而对于工伤争议案件被认定为行政争议的情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表示不服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诉讼;如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则须在得知或应当得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政策
关于失地农民补偿方式的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若政府需要进行国有化或者征集乡镇土地,那么也必须向相关的有集体土地权利的村民们支付一些相应的补偿费用,这其中就包含有三个关键的部分: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青苗补偿费。
而关于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都是直接发到每一位公民手里的。
若政府需要征战国有的耕地,那么需要向受影响的农民支付的补偿费用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此外,对于需要征收耕地的情况来说,其土地补偿费是以被征收耕地在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为基准,并按照这个基准来支付给农民六到十倍的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地农民工伤保险纠纷什么时候起诉”,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