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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有地方颁发的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55 次  来源:网络

作者进行版权登记时,可以有效减少因版权归属问题产生的纠纷,而版权登记要向版权局提出申请,并且要交纳版权登记费用,版权局会在申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那么版权登记有地方颁发的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版权登记证是不是由地方颁发的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版权登记证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或者国家版权局发给的。

相关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一(年代)一(作品分类号)一(顺序号)号。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版权登记证是不是由地方颁发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版权登记证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或者国家版权局发给的。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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