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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的概念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372 次  来源:网络

计算机的出现除了大大提高了人类计算的效率,还大大改变了人类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计算机已经走进了普通的家庭,而计算机工作就离不开计算机软件,那么计算机软件的概念是什么?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计算机软件的概念是怎样的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说明书、流程图、程序、用户手册等)。

1、计算机程序: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当视为同一作品。

计算机语言:Basic,VisualBasic,C,Foxbase,Powerbuilder,Hypertext等所见即所得工具语言(Frontpage,Dreamweaver,Flash)

源程序:用高级语言编写程序作为输入;

目标程序: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后得到一条条以机器指令表示的程序

2、文档: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软件开发者:指实际组织、进行开发工作,提供工作条件以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称单位,下同);依*自己具有的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公民。

4、复制:指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行为(将软件制作一份或多份)

二、计算机软件授予专利权有哪些要求

授予专利权的“三性”要求对专利申请和审查来说都十分重要。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基因专利也必须符合“三性”,在实用性上还有更高要求。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在理论上,又可以分为绝对新颖性(不为公众所知),相对新颖性(未被公开使用)。基因序列的新颖性判断比创造性和实用性简单,往往参照期刊杂志或商务(或公共)基因银行公布的信息,如果申请的序列已经被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缺乏新颖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在基因领域,考虑到其特殊性,采用参考性判断方法即引入往往是长期悬而未决的难题、他人的失败、商业上的成功等参考性因素往往能使模糊的创造性判断清晰化。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简单的说,实用性就是指产业上能够应用,在基因工程领域,测序技术相当发达,一天就可以测出很多基因序列,但功能的研究确是很复杂,随着专利法对基因专利申请要求的提高,只有具有了确定的功能才能提出申请。在实际上,我国基因专利在实用性上存在着问题,在基因专利申请浪潮背后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这是值得忧虑的。另外,还有一个再现性问题,这往往归为实用性的一部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计算机软件的概念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里面的代码,包括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如说明书、流程图、程序、用户手册等。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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