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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著作权登记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  浏览: 387 次  来源:网络

随着时代的不断,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虽然不登记也不影响网战著作权的合法性,但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去登记一下,因为这个毕竟是有利而无害的。那么,网站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下面,若悠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文。

网站著作权登记相关事宜

一、网站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记著作权应该提供如下材料和文件:

(一)作品登记申请书;

(二)作品登记表;

(三)权利保证书;

(四)身份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合作作品应出示作品合作协议或者有关证明;

(六)作品说明书或作品简介;

(七)作品登记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

(八)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或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

二、网站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办理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者递交材料;

(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三、网站作品著作权登记受理范围是什么

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

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作品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二)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

(三)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四)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综上所述,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作品登记著作权根据情况的不同,需要很多不同的材料,建议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时,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身边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朋友或者相关律师机构,也可以线上咨询若悠网的律师朋友们,会为你带来专业耐心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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