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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的取得是否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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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有了后应该早点的进行保护起来,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这个版权看文学书籍的时候一般都可以看到的,听歌的时候也会看到版权的,那么这个版权需不需要进行登记呢。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版权的取得是否需要登记

著作权登记自愿原则

一、著作权的概念

版权也称著作权,是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其范围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邻接权等。版权是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版权属于民事权利,与专利权、商标权共同构成知识产权的三大重要组成部分。

权利的保护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二、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在我国,版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因此各国均鼓励作者对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同时,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这样的权利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

三、申请所需资料

1、作品登记申请表(由我单位提供)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申请者提供)

3、权利保证书(由我单位提供)

4、提供作品样本(由申请者提供)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

美术、摄影作品提供照片2张(10*12CM)

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

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5、作品创意说明(由申请者提供初稿、我单位具体撰写)

文字作品(10万字以内)、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工程产品设计图、影视作品等

6、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遇有问题需要补充材料的日期顺延)

7.视情况选择提交:

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

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

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版权的登记不登记都自己的情况来决定的额,版权有了后才可以进行操作的,没有版权就搞事的作者可以进行起诉的,到时候要赔偿大量的金额,版权可以是文学作品也可以是歌曲等等。你可以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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