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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著作权查询

发布时间:  浏览: 386 次  来源:网络

提到著作权,可能大部分人只会想到作家的著作权。其实文学作品只是著作权的一部分。那么计算机著作权查询是什么意思?具体怎么样操作?这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的种类很多,包括: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软件著作权查询,有两种意义上的查询,其目的与内容是不同的。

1、作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变更、补充、软件让之必要条件的软件著作权查询,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软件著作权查询后,才可以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变更、转让、补充。因此,它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转让、补充的前置条件。

2、是指软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在中国版权局官网可以查询到软件登记的主要内容,如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著作权人等必要的信息,这是一种信息的公示。

所需材料:

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原著作权人的主体证明资料

软件著作权查询

1、登录中国版权中心官网的账号、密码。

2、在我的账号内左侧选择“我要查询”。

3、在线填写查询信息。

4、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5、将打印并盖章签字的查询申请表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缴纳查询费,一般是100元每件次,即可完成查询的提交。

6、领取查询结果。软件著作权查询提交后10个工作日前往领取查询结果。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

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系统

2、可以按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任意一项信息进行查询。

3、点击查询,返回查询结果,获取查询信息

国务院于1991年6月4日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指出: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新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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