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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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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限制常识】著作权侵权案件行政处罚的程序与步骤

受理版权纠纷或侵权案件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一部分,是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如果受理侵权案件和做出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容易引起行政诉讼,版权管理部门一旦成为被告,会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关系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学习有关行政法并结合多年的实际经验,归纳出一套操作的程序步骤,供同行的版权同仁参考。

一、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版权管理机关可以受理涉及数十种侵权行为的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受理案件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投诉,也可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或主动对市场的侵权事实进行查处,对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以下几种: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3、罚款;不属于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范围,如著作权法第46条所列的范围应由法院受理。另一种情况不属于版权案件,属于其他知识产权如涉及商标或专利侵权案件。严格对照法律条款,该受理的接受,不该受理的告知当事人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投诉。

(2)审查申请文书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4条要求,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a)当事人的自然状况;

(b)权利证明文件或者被侵权的作品,制品的样品;

(c)要求进行处罚的事实和根据;

(d)根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委托代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

材料不足的要求当事人补足。

3、填写立案审批表

上述文书经审定符合受理条件和要求,就应该填写立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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