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上的法定许可,是指社会公众无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在支付合理报酬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获得作品的使用许可。那么,著作权中的法定许可有什么规定?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著作权中的法定许可有什么规定
(一)作品在刊登后,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但对文章内容的修改,则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造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四)为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断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美术、摄影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著作权的限制包括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者的差别在于:
法定许可要求使用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是无偿使用。
对于法定许可,现实的情况是,著作权人并不知道哪些人实际使用了他的作品,相当一部分使用人抱有侥幸心理,等待著作权人主动上门索要报酬时,才决定是否支付报酬。
除了依法支付报酬外,通常还要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例如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对于原创者来说,著作权的产生是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的,但是当著作权产生了价值,就会被人争相使用。如果事先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此时就会遇到维权的困扰。因此,为了保护好智力成果,需要原创者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做好著作权布局,准备好这些基本工作,日后就可以坐收著作权红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