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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归属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03 次  来源:网络

当今,处于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不仅我们面向世界的窗口扩大,而且能便捷的进行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创作,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创作热情。很多时候,有价值的作品就在不经意间被我们创作出来。所以我们要对著作权的相关内容有所了解。现在若悠网小编就跟您谈谈“著作权归属协议有效吗”这个问题。

一、著作权的含义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

二、归属原则

1、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4、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5、视听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6、职务作品:一般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特殊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

7、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现在,创作不再是小部分人的行为。一个好的创作可以引起极大的关注,进而为所有者带来可观的收益。所以,若悠网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如果您正在进行创作或将来有进行创作的打算,一定要注意著作权的归属协议。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方面的困难,请访问若悠网联系我们的律师为您解决身边的法律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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