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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经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的,而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而商标管理部门审查后有驳回理由的,就不予注册,那么不予注册复审需要多少费用?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予注册复审费用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的规定,商标不予注册申请复审的,申请人需要交纳750元的复审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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