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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发布时间:  浏览: 382 次  来源:网络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时使用此表格。申请人应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制定的申请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本表应用钢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二、本表封面由软件登记机构填写。表格填写不下时,可使用同样质量大小的白纸续写,续写纸应当标明栏目名称,且只限使用正面。

三、本表应使用中文(软件名称除外)填写。使用国家统一规范的名词术语。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名时,应当注明原文。

四、本表中“□”及项目供填表人选择,申请人根据情况在相应的“□”内标上“√”。

五、本表内容的具体填写说明:

六、其他

①软件名称栏

a.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b.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

c.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②申请者栏

a.申请者是单位的,应写出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b.申请者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

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应准确,以便于迅速投递。

③代理者栏

代理者应写出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④转让(许可)方、受让(被许可)方栏

申请者应根据转让和专有许可人的情况,如实填写转让(许可)方和受让(被许可)方的名称(姓名)、国籍、详细地址。

⑤主要登记事项栏

申请人应当根据情况选择“转让”“专有许可”,在相应的“□”内打上“√”,并根据情况如实填写:

a.填写双方当事人转让(许可)方和受让(被许可)方的名称(姓名)。

b.转让、专有许可的具体权项;

c.专有许可的起始和终止日期,转让可填保护期内。

d.转让、专有许可的国家或者地区。

⑥申请人栏

申请人或代理者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权利保证条文。申请人为个人时请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委托代理者的,由代理者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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