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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我国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范围

发布时间:  浏览: 516 次  来源:网络

不在我国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是十分普遍的事,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是不能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那么具体的范围可能会使很多人感到困扰。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疑惑,那么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集体商标如何进行申请注册

一、一般要求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二)使用管理规则,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1)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3)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4)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5)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6)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二、对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的要求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指出,商标法中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法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以上所称地区无需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多个葡萄酒地理标志构成同音字或者同形字的,在这些地理标志能够彼此区分且不误导公众的情况下,每个地理标志都可以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一)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我国现在可以申请集体商标的主体仅限于依法成立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这其中不包括机关法人。

法律特别规定这种商标的所有权与实际使用权分属于不同主体,主要是为了让商标的所有者对使用该商标的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督,保证该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种商标的所有者更多的承担了一些社会监督和经济领域的监管职责。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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